2024年黑龙江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满足报名条件如下:
一.考试对象:
1.凡符合《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社发〔2016〕88号)规定的条件,拟于2022年申请参加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中黑龙江直各单位、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总公司、国药哈电(哈尔滨)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2.事业单位应按照岗位管理核定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空额情况,合理确定推荐参加考试人员数量
(1)凡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评审标准》规定的医(药、护、技)学专业相应学历,且与申报专业相符;
1、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七年;
2、医学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五年;
3、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四年;
4、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二年;
5、临床医学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1、医学中专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受聘副高职务满七年;
2、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受聘副高职务满七年;
3、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受聘副高职务满七年;
4、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受聘副高职务满五年。
(2)学历(学位)应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列入国民教育的本专业或相应专业学历(学位)。各种学业证书、专业证书、修业证书、结业证书、委托培训证书等非国民教育证书,以及非本专业(包括有继续教育培训证书)证书,不能作为晋升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如为后取得学历,除提供最高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供最高学历取得前的相应学历证书。
三、资历要求
(1)申报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是本专业、现专业技术资格被聘在岗一年以上人员。(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或注册全科医师人员及在边境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参加高一级别职称。
(3)各单位要贯彻落实好《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严格执行“只可就近享受一次”的政策规定。
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分别设114个专业,申报人员应根据本人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及有关执业资格准入方面的要求,选择相应(相近)的专业报考,并与拟申报评审的专业、级别相一致。
1.《报名表》原件一份;
2.所有学历证书原件、学信网上学历查询证明或认证报告或学籍档案原件;
3.所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4.《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粘贴到《报名表背面);
6.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需提供被聘在岗最后一次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和本年度晋升工资审批表;